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复查
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一、各高校要抓好抓实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切实做好新生资格复核工作,通过严查电子档案、比对照片等重要信息的方式,防止任何违规行为的发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要加大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新生前置学历、重名重号学生复核的力度,对调查不清楚的不予注册学籍,待查明情况后再予注册,确保学籍电子注册工作顺利完成。
二、把握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时间节点。本科生和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均要于9月底前完成,专科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于10月底前完成。学籍复查和电子注册工作结束后,各高校要指导督促2011级新生在本校指定网站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本人学籍注册结果,并对自己的学籍电子注册信息进行确认。
三、各高校要对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建立责任制,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对工作中造成失误或后果的相关部门和人员,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各高校于11月底前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书面总结、《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新生学籍注册统计表》和《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新生学籍网上核对情况统计表》的电子表格一并报送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