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 、县(市、区、特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招生办,各普通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贵州省2012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我省2012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教育规划纲要为指南,以贯彻国发2号文件为主线,以加快发展为大局,以维护民生为根本,谋划发展、改革创新,强化管理、确保安全,阳光招生、优化服务,加强建设、强化保障,全面推进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实施,促进我省招生考试事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的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二、积极稳妥推进高考改革,促进科学发展。认真贯彻国发2号文件精神,以招生工作为基础,挖掘教育潜力,扩大招生规模,积极促进高等教育质量、规模、效益的全面发展;逐步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新机制,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进一步完善定向招生、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加大高职(专科)招生力度,实行多渠道开展高职(专科)招生工作,加大中职免试进入高职的力度,加大示范性高职招生比例;切实制定好新课改后高考改革的配套实施方案;平稳实施我省高考加分调整政策。
三、强化管理,确保安全。要加强招生考试安全管理,扎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大力实施标准化考点的建设工作,建立教育部、省、市(州)、县、考点五级联网的国家教育考试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实行安全保密责任制和24小时值班制度、零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国家教育考试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网上评卷和网上录取系统的科学性安全性建设;大力开展诚信考试教育,严明考试纪律,完善考生诚信档案建设,努力营造和谐公平的招生考试环境;健全与各相关部门联动联防的综合治理和协调保障工作机制;防范和打击中介诈骗团伙欺骗考生家长、谋取经济利益的非法行为;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建设工作,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继续深化阳光招生,优化服务。以维护公平为根本,进一步深化阳光招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便捷考生信息查询;进一步加大招生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加大考生资格审查和公示力度,加强督考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招生考试宣传工作力度,健全宣传工作机制,积极拓展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招生考试宣传工作;进一步优化招生考试服务工作,注重细节,以办好人民满意高考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畅通考生反映问题和举报申诉的渠道,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关注考生、家长和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及时解决。
五、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加强队伍的政治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整体提高队伍素质和能力,全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讲政治、顾大局、吃苦耐劳、作风正派、勤政廉政、纪律严明的招生考试队伍,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奋力做好新时期招生考试工作。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来源:贵州招生考试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