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黔教高发〔2016〕74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年的“专升本”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安排
(一)各学院“专升本”招生计划原则上按2015年本学院招生计划的17%执行,并结合《贵州省2016年高职(专科)预计毕业生数(分专业)》(见附件2)编报本学院今年“专升本”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二)“专升本”的招生专业须在2014级本科专业中确定,且能在附件2中找到与之相同或相近的专科专业,否则不能列入招生计划。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 “专升本”招生计划申报工作,明确有责任心的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按要求准时报送。
(二)各学院报送的“专升本”招生专业计划表材料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经院长(书记)签字、盖章。
三、报送方式
(一)纸质版于2016年4月5日下午5点前交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招生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到270677813@qq.com,以便学校论证后报省教育厅。
(二)联 系 人:张红
联系电话:32214507
附件:
1、安顺学院2016年“专升本”招生专业计划表
2、2016年贵州省高职(专科)预计毕业生数(分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