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隐含的十大细节

作者: 时间:2012-12-26

填报志愿时,全面了解高校、专业基本情况、近年录取分数等信息是每位考生必修的“功课”。在网络、电讯等信息媒体发达的今天,做好这门“功课”已并非难事。但是每年高考录取结束后,仍有许多落榜考生觉得十分憋屈,自认为在填写志愿前也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自己的分数对于填报的学校也较有把握,可是却出乎意外地落榜了。这是为什么呢?反观原因,原来是他们忽视了学校《招生章程》中报考细节,自己某方面条件未达到学校的录取要求。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失误,“大意失了荆州”。

  细节一:学校志愿要求

  这一项主要是各高校针对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政策的说明,不同高校对于是否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的要求是不尽相同的。也说是说,对于考生填报的第二、第三志愿学校或征集志愿学校,由于填报的高校志愿录取要求不同,考生在非第一志愿高校录取时的“胜算”几率也是有很大差距的。如首都师范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规定“按志愿顺序录取,在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招收非一志愿考生;在京一批次录取时,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视具体情况录取非一志愿考生,录取人数一般为在京招生计划总数的15%左右”。山东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规定“在第一学校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不拒绝招收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也就是说,各高校对于非第一志愿考生并不会不拒。对于第一志愿学校有意冲刺自己理想高校的考生来说,非第一志愿的院校填报就一定要注意“保底”,同时还要关注院校在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考生的要求和规定。在比较各高校对于非第一志愿考生的接收政策后,选择那些自己分数更有把握,并且往年曾经录取过非第一志愿的高校。这样,如果考生没有冲刺进一志愿学校,至少被其他志愿学校录取的几率会高一些。

  细节二:专业录取规则

  专业录取规则,即考生分数达到高校调档分数线、考生档案进入高校以后,高校如何分配考生专业的具体规定。各院校在分配专业时,大体有三种规则。

  其一,分数优先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如南开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规定:“录取专业按总分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范围的考生从高分到地方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假设某省甲、乙两考生今年的高考总分分别为600和598分,档案都投到南开大学。那么学校在安排专业时先看600分考生的几个专业志愿是否能录取,然后才开始乙考生的录取。

  其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所谓专业志愿优先,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专业清”,就是指考生档案进入某高校后,该高校将“优先第一专业志愿”,只要第一志愿专业生源充足,即使第二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的成绩再高,原则上也没有机会被录取。

  其三,是专业志愿与专业级差结合的原则。如2011年南京大学在《招生章程》中规定:“专业(专业类)录取设定分数级差,级差分为2、1、1、0分。”如某省一名理科考生去年高考分数为611分,报考南京大学的城市规划、大气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天文学、物理学类,服从专业调剂。档案投进该校后,录取时,若总分达不到城市规划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则总分减去2分后参与大气科学类专业的录取,如果还不够再减去1分参与电子信息科学类专业的录取,依次类推。若所有专业都不能录取,则可能被调剂至还有剩余计划的专业。

  细节三:单科要求

  高校《招生章程》中如果没有明确指出某专业或某类专业有单科成绩要求,那么将默认为该高校对单科成绩无要求。然而,一旦高校招生章程中对相关专业的单科成绩做了明确要求,考生必须将单科成绩作为一条“硬杠杠”严阵以待。因为,考生的单科成绩如果没有达到学校要求,就是总分达到了专业录取分数线也不能被高校录取,一损俱损。2011年,西北大学在《招生章程》里,明确指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的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一名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成绩非常高的考生,投档到该校,但因其英语成绩只有48分,而被退档。

  在单科成绩要求的科目中,除了常见的英语成绩外,有的院校的某些专业也对考生提出了语文、数学等成绩要求,考生要仔细阅读这些院校《招生章程》上的相关规定。再者,有的院校虽对考生单科成绩有些特殊要求,但并没有提出要求的具体分值,如有的院校信息类相关专业要求考生有较好的数学基础。考生在报考这类院校的某些专业时,因为没有具体的分数作为参照,报考时,要把握好度就比较难。这时建议考生在估计自己的总分报考这些院校比较有把握的前提下,可以打电话咨询这些院校的老师,了解更多具体信息,看看自己是否能达到院校的要求。对于考后估分填报志愿的考生而言,必须慎重考虑自己的单科成绩估分是否有把所握达到高校相关专业的单科要求;而对考后知分填报志愿的考生来说,就比较容易操作,只要规避那些自己单科分数不过线的高校或者专业就行了,至少在这一环节上,不要出现“以卵击石”的后果。

  细节四:加降分规定

  由于我国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是依据行政区域划分并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管理,因此,各省(区、市)的加分政策是在教育部相关工作规定指导下,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各省(区、市)的高考加分政策也是不同的。而高校《招生章程》中的加分规定,是针对享有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而制定的相应录取原则。对加分认可的高校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只在投档时认可,分专业时仍然以考生的实际考分为依据;另一种情况时,投档时认可,分专业时也认可即以考生加分后的总分参加所报专业的录取。

  因此,可以享受加分的考生在报考相关高校时,可要仔细了,一定要看清楚高校对加分认可的态度。如果报考的院校只是投档时承认,专业录取以实考分为准的话,则要仔细掂量以自己的高考实考分报考院校的相关专业是否有把握。如2011年,浙江大学《招生章程中》规定“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区招生工作组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在专业(大类)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对那些通过加分才进浙大的考生而言,在专业录取时,就没有分数优势。这时,考生对专业的报考一定要慎重,并最好服从专业调剂,以免因为自己的实际高考成绩没有优势而被退档。

  细节五:语种限制

  对于大多数考生来说,高校《招生章程》里关于外语语种的限制好像并不需要关注,因为绝大多数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英语在各高校也都是外语教学的通用语种。然而,有一些考生学习的外语种并非是英语,有可能是俄语、日语等小语种,那么这些考生在选择高校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各校《招生章程》,了解哪些高校或专业不接受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对于明确指出不接受非英语语种的高校或专业,考生是不能填报的。另外,有些高校在招收外语类专业时,出于专业学习的需要也会对外语语种进行限制。

  因此,对于那些准备填报外语类专业的考生,自己是否就在这类专业的语种限制中,查看清这一点也尤为重要。如2011年,上海海关学院《招生章程》规定“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这就意味着,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能报考该校,因为该校没有非英语专业的教学安排,学校将不能录取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再如,2011年,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章程》规定“我校俄语专业外语语种限招英语或俄语,德语专业限招英语或德语,法语专业限招英语或法语,西班牙语专业限招英语或西班牙语,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专业限招英语或日语,其它各专业均限招英语考生”。有意报考上海外国语大学的考生在报考外语类专业时,就一定要依照自己学习的语种对应选报那些不受限的专业。 

细节六:英语口试

  很多考生看到英语口试这一项,可能会觉着不以为然,认为英语口试只是给那些准备报考外语类专业考生设置的一个考核项目,而自己又不准备报考外语类专业,因此根本不用去关心高校《招生章程》里关于英语口试方面的要求。有这种想法的考生可要注意啦!高校招生的专业中,并非只有外语类专业才会对英语口试进行限制,有些专业也会对考生的口试成绩进行要求。如果忽视这一点,选报了对英语口试有要求的专业,就会十分危险。

  如2011年,外交学院《招生章程》规定“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外语口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者方可录取,我院不再单独组织面试。”外交学院2011年的招生专业有外交学、法学、金融学、国际经济贸易、翻译、英语、法语等专业,不仅有外语类专业,还有非外语类专业。但该校规定无论考生报考哪个专业,均须具备及格的外语口试成绩。所以,并不是非外语类专业就一概不需要英语口试成绩。

  细节七:面试

  有高考面试要求的高校主要集中于军队、武警、公安院校、国防生、空乘专业等。由于这些高校在专业人才培养、毕业生未来从事的工作性质、环境等方面有特殊性要求,对考生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等也会有相应的要求。因此,高校会通过对考生进行面试,有针对性地选择那些能够达到相应要求的考生作为“资格选手”。

  所以,对于有意报考此类高校或者专业的考生来说,准确掌握各高校面试的时间、地点、要求等,按时参加面试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只有参加并达到高校面试要求的考生才有资格报考自己心仪的高校。如2011年,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招生章程》规定“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必须在参加由本省招生委员会、公安厅和我校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中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方具有被录取资格。不参加公安院校招生面试和体能测试的,即便填有志愿,也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细节八:应届生与往届生、年龄的限制

  大多数高校对于应届生和往届生是一视同仁的,但有少部分高校或专业如军事院校、国防生和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只招应届生。如果高校《招生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只招应届生,如2011年,国际关系学院《招生章程》规定“考生须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20周岁以下)”。因此,往届生就要避免报考这些院校或专业。

  2001年,教育部对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取消了“未婚,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限制,也就是说,任何人参加高考都不会受年龄限制的影响。但是,可以参加高考并不等于所有院校和专业都可以报考,有些院校和专业也不是非“你”莫属的,这些院校集中于军事、公安、刑警类院校。

  如2011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招生章程》规定“招生对象限招参加2011年全国高考的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9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规定“飞行技术专业:考生年龄要求在16周岁至20周岁(截止2011年8月31日)”。因此,如果考生年龄不符合相关院校和专业的要求,最好趁早改弦更张,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最终以落选而告终。

  细节九:性别

  虽然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普通类院校和专业不能对报考考生提出男女性别要求,但是由于某些行业工作性质、环境的特殊性,相关专业在录取中会对考生的性别提出一定比例男生或女生,如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规定:“录取女生所占比例不超过总数的15%。”有的提出“慎报”“限报”,如2011年,哈尔滨医科大学《招生章程》规定“本科护理学专业招女生为主,只招填报护理学志愿的男生”。河北医科大学《招生章程》规定“法医学本科专业:由于该专业就业的特殊性,建议女生慎报;医学影像技术专科专业:由于该专业培养方向和就业的特殊性,建议女生慎报”。不管是“慎报”还是“限报”,考生都应先辨清性别限制,再慎重填报志愿,如果有的考生觉得“谨慎”二字并不是“不准”,想一试的话,吃亏的可能是自己。

  细节十:院校补充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针对考生的体检结果,有详细的要求。但是,各院校通常根据自己办学条件、专业培养要求以及考生未来的就业等多种因素,提出了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的补充规定,而这些补充规定一般都会在各高校的《招生章程》里公布。如首都医科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规定:“我校对于嗅觉迟钝、口吃者不予录取;我校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左手的考生。”

  报考提醒:各高校在录取考生时,有的大学除了按国家规定的《指导意见》执行,还根据自己的特殊专业培养要求,额外制定了对考生身体健康条件方面的要求。考生在报考相关院校或专业时,不能抱着侥幸心理,忽视相关院校《招生章程》里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的补充规定,而报考院校的相关专业。

  附:资料集锦

  什么是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出当年的招生政策。其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分校、二级学院、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习形式(全日制、网络教育等)、分专业招生计划和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等。

  《招生章程》寻路径:

  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每年四月中旬左右,高校《招生章程》须由主管部门审核并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以利用互联网查看到各高校招生章程:

  一、大多数高校《招生章程》会在其招生网站上公布。考生在查看高校招生信息时,就可以顺便查看自己中意的高校《招生章程》,做好与自己填报志愿相关的信息记录工作。填报志愿时,就不会乱了手脚。

  二、教育部“阳光高考”官方网站“公示”栏目里,设有“招生章程”专栏。该专栏里将公示本年度招生的全国高校招生章程,所有招生院校均须在此公布本校招生章程,考生可以很方便地查询到相关高校招生章程。

  注:本文中所列举的学校《招生章程》均为2011年内容,考生今年填报志愿时,请以各高校2012年《招生章程》为准。 

(来源:《高校招生》杂志  作者:西北大学 程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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